公司公告
讓證據說話 捍衛合法權益及闢謠
針對近日「魔鬼藏在細節裡 聯亞生技公司現金增資案潛藏的法律爭議和風險」不實報導內容,本公司再次嚴正聲明。
王長怡董事長迄今仍為美商UBI成立於1983年12月最大且持股過半(即50.24%)之股東。然有心人士為爭奪經營權仍屢屢刻意無視,一再假借美商UBI名義,對外否認王長怡為美商UBI之最大股東,實不可取!王長怡為捍衛合法權益及闢謠,已於2022年7月29日在美國紐約州法院就美商UBI股權爭議,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因完成執行認股權而持有美商UBI股權達50.24 %,並要求被告等4人對王長怡個人損失賠償1000萬美元。被告等4人極盡所能用各種方法迴避接受法院通知、拖延與阻撓該訴訟進行。
2023年5月31日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HON JAMES HUDSON已裁定原告王長怡起訴合法,應繼續進行實質審理。參考資料2023年5月31日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書,Index No. 614745/2022年。於紐約州法院就相關爭議做出判決釐清前。不容有心人士空言否認或扭曲事實。
2023年9月28日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訴字第11號民事判決,4名早已轉投奪權陣營的離職員工,卻起訴請求與聯亞生技恢復僱傭關係。法官駁回原告4人之訴,同時認定。美國德州達拉斯縣地方法院編號DC-23-04623確定判決。是「原告即被告」意即「自導自演」的判決,不予採信。此外,並無證據證明原告有權代表美商UBI TW Holding 公司。
2023年11月28日,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全字第42號民事裁定不予採信德州判決,理由同上。
同年,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參考資料112年度勞全字第2號,明白裁示,轉投林姓奪權陣營的4名離職員工,請求雇傭關係存在等事件中於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亦遭到法院駁回。
2024年3月11日,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232號民事判決,駁回原告等三人,奪權原告聲稱為美商U B I TW Holding公司指派之董事代表,對聯亞生技提出的確認董事委任關係訴訟。
2024年3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40號民事判決:原告林姓請求判決認可德州判決,在法律上顯無理由,故不經言詞辯論,逕予駁回。判決理由同時宣示不能用一份德州判決來架空台灣公司法、聯亞生技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自決,要尊重台灣行政、司法機關的個案判斷。綜合上述台灣司法機關之認定,美國德州達拉斯縣地方法院編號DC-23-04623確定判決是「原告即被告自導自演」的判決,不予採信。
王長怡作為聯亞生技董事長領導聯亞生技集團之地位從未變動,對於不法人士惡意搶奪聯亞生技經營權,不尊重台灣法制一再的對王長怡及聯亞生技集團胡亂提起訴訟,意圖使王長怡及聯亞生技集團應接不暇,並結合特定媒體,完全不求證即自導自演的汙衊抹黑,收買媒體輿論,其意不外乎藉由詆毀聯亞生技集團創辦人王長怡博士名譽,企圖影響股東及銀行團觀感,造成集團資金斷鍊、進而謀奪王長怡博士40年來一手創辦的聯亞生技集團。
王長怡博士表示自己獨生女被意圖不軌的不法份子綁架利用,煽動一群離職員工,三年來不斷抹黑污衊,自己名譽事小但影響到聯亞生技集團的存續,就絕對不能再忍讓,除了讓證據說話之外,亦將積極正面的迎擊,採取一切可用的法律行動,捍衛聯亞生技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