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敬告林○○女士莫再以不實言論混淆視聽
敬告林○○女士莫再以不實言論混淆視聽
一、 本公司董事長迄今皆為王長怡女士,迺林○○女士竟對外聲稱其為本公司董事長云云,顯屬無據,更與本公司上層控股公司開曼聯生藥公司之2022年12月9日臨時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相悖,敬告林○○女士莫再以不實言論混淆視聽:
依據經濟部商業司公示登計資料顯示,本公司董事長始終登記為王長怡女士,且依據本公司上層控股公司開曼聯生藥公司之2022年12月9日臨時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更已一致通過王長怡女士為本公司及開曼聯生藥公司董事長,並已解任崔○○、林○○於本公司及開曼聯生藥公司之董事職務在案,是崔○○先生、林○○女士等人實已不具本公司及開曼聯生藥公司董事身分,詎料,林○○女士迄今竟無據聲稱其為本公司董事長,甚而以本公司名義對外散布不實言論云云,實已嚴重侵害本公司權益,本公司將訴追林○○女士相關法律責任,決不寬貸。
二、 再者,林○○女士迄今拒不返還本公司登記印鑑,甚而持本公司登記印鑑一再以本公司名義對外從事業務行為云云,本公司在此嚴正聲明,林○○女士前開行為一概與本公司無涉,謹提醒各界莫誤信林○○女士以本公司名義所從事之任何行為,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如前所述,林○○女士已非本公司董事,更未擔任本公司任何職務,惟經本公司請求林○○女士返還本公司登記印鑑,林○○女士迄今拒不返還,已嚴重危害本公司正常營運,本公司業已對林○○女士訴追相關法律責任,以茲救濟。尤有甚者,林○○女士除拒不返還本公司登記印鑑外,竟一再持本公司登記印鑑以本公司名義對外從事業務,意圖混淆視聽,使他人誤信其行為係經本公司授權為之。爰此,本公司再次嚴重聲明,林○○女士持本公司登記印鑑對外所為任何行為,皆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並未授權林○○女士使用本公司登記印鑑為任何行為,謹提醒各界莫誤信林○○女士之不法行為,以免受有任何權益之損害。